【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
最危險的山坡地住宅位在何處較多?根據內政部2011年最新公布的各縣市清查回報,全國10大危險山坡住宅以新北市有7處為最多,桃園及苗栗次之。
內政部公布2010年底,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清查回報轄區內列管山坡地住宅社區共480處檢查評定結果。部長江宜樺表示,被評定為A級者有10處、B級89處、C級381處,內政部已發函責成各地方政府在4月底前,依「加強山坡地住宅安全維護執行要點」 規定,對轄區內被評定為A級社區者,應立即通知該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委託專業技師或團體提具改善措施,限期改善,至於有危險之虞者,得依法勒令停止使用或依法代為履行。
內政部表示,營建署曾在2010年5月汛期來臨前,要求各地方政府回報轄區內山坡地住宅社區檢查結果,當時檢查評定為A級者有18處、B級83處、C級379處。經各地方政府督促改善,至2010年底A級減少8處、B級增加6處、C級則增加2處,被評定為A級者已大幅減少改善。內政部說,未來對於山坡地住宅社區之安全維護,將請營建署持續督促地方政府確實依規定辦理。
2010年底被評定為A級的山坡地住宅社區共10處,內政部指出,其中新北市有7處、桃園縣有2處、苗栗縣有1處。依內政部在2010年6月2日函頒的「加強山坡地住宅安全維護執行要點」 規定,列管的住宅山坡地分級共分為A、B、C三級。屬於A級者,相關地方政府應該通知該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及建築物所有權人,立即委託專業技師或團體進行深入鑑定工作,提出改善措施,並限期完成改善與監測。
至於有危險之虞者,若該社區無力自行改善或無作為時,地方政府得依法勒令停止使用或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代為履行。對於被評定為B級山坡地住宅社區,內政部表示,各地方政府也應本於權責通知該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持續加強監測。屬於C級者,則通知該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注意維護並自行檢視設施狀況。內政部呼籲,為加強維護山坡地住宅安全,提醒民眾在汛期來臨前,多多關心居家周邊的山坡地住宅安全。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山坡地住宅社區列管案件統計表
編號 縣市 2010年底各地方政府回報檢查列管等級
A B C
1 臺北市 0 12 123
2 新北市 7 27 76
3 臺中市 0 13 10
4 臺南市 0 0 0
5 高雄市 0 2 3
6 基隆市 0 9 83
7 新竹市 0 7 22
8 嘉義市 0 0 9
9 桃園縣 2 16 11
10 新竹縣 0 0 18
11 苗栗縣 1 3 8
12 彰化縣 0 0 3
13 南投縣 0 0 9
14 雲林縣 0 0 0
15 嘉義縣 0 0 6
16 屏東縣 0 0 0
17 臺東縣 0 0 0
18 花蓮縣 0 0 0
19 宜蘭縣 0 0 0
20 澎湖縣 0 0 0
21 金門縣 0 0 0
22 連江縣 0 0 0
合計 10 89 381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