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方案最快明年底前定案。內政部長江宜樺說,行政院對此定名「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已指示一年內完成研究;各版本眾說紛紜,金管會內部傾向銀行公會版本,亦即養老金按月給付,若老人有額外資金需求如看病,依淨貸款額度的一定成數,再給老人多一筆資金。
銀行公會理事長張秀蓮說,銀行公會版本是老人需滿六十五歲,房屋自住並位於都會區,貸款成數依年齡愈長、成數愈高,初期上限三百萬元。
官員說,考量老人有額外資金需求如看病,擬採淨貸款額度的一定成數,再一次給老人一筆資金彈性運用。
在北市經營便當店的蔡榮基,今年六十歲,他盤算五年後退休,「每月開銷兩萬元就夠,之前買很多保單,應該不至於抵押房子,想把房子留給小孩。」
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表示,目前家有小孩的老年人恐難接受「以房養老」觀念,反觀沒有小孩的老年人不需要把財產留給下一代,是最有可能申請的一群,目前六十歲以上無子女的夫妻有一萬對,五十至五十九歲的無子女夫妻有兩萬對,中期全國有三萬戶可能申請人。
江宜樺表示,台灣六十五歲以上高齡人口已突破百分之十,再過十餘年,高齡人口將超過百分之二十,每五人就有一人是六十五歲以上高齡人口;老人與子女同住比率逐漸降低,從一九八六年的百分之七十降到二○○八年的百分之五十七,老人依賴政府補助的比率也逐年增加。
內政部社會司統計,目前六十五歲以上擁有土地、卻未抵押的人數多達一百二十五萬人,擁有房子無貸款的人數也多達五十一點七萬人,但這群老人不乏「 窮得只剩下房子」,生活困頓。
昨應邀中華民國住宅學會演講的美國住宅都市發展部官員Edward J. Szymanoski表示,美國「以房養老」發展十九年,近十年申請件數大幅增加,今年直逼十二萬件,平均申請年齡也降至七十二點九歲。
在政大台灣房地產研究中心的三方案中,第一個即是美國行之有年的「逆向抵押貸款」,民眾可以把名下房產抵押給銀行,獲取生活零用金,領款方式彈性,月領或是一次領回都可以,「國內自有住宅率高達百分之八十八,很有條件施行。」內政部官員指目前尚未決定具體方案。
「逆向抵押貸款」銀行規劃方向
●借款人:65歲以上,為房屋所有人
●坐落地:都會區為主,限自住
●貸款成數:
˙65~70歲:5成;70~75歲:5成5;逾75歲:6成
˙初期最高限300萬元
●手續費:
˙開辦費3000元,鑑價費4000元,均一次計收
˙每月服務費:貸款額度的0.02%
˙免收提前清償違約金
●給付方式:每月固定給付,並擬增加額外彈性費用
●借款期限:終身。惟貸款人死亡、永久搬離、超過1年沒住者視為貸款到期,貸款人得償還全部本息和相關費用
●申請程序:
˙需先接受法律和諮詢服務,並取得合格證明文件
˙房屋抵押給政府為第一順位,禁止次順位抵押
˙由政府指定辦理代放款的金融機構,每月付養老金
文章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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