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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地抵遺產稅將限縮

公設地抵遺產稅將限縮示意圖
發佈時間:20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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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公設地可全額抵減遺產稅,將走入歷史。財政部已預告修正《遺產贈與稅法》第44條施行細則,規定買公設地抵稅,只能以公設地價值佔遺產總額的比率抵繳,相關修正案將在14日結束預告,若外界無意見,最快15日起實施。會計師指出,新法實施後,未來有錢人買公設地成本,將比省下的稅金還多。 財政部指出,考量公設地屬於不易變價的財產,加上政府今年1月23日大降遺產稅稅率至10%後,對於公設地抵稅的現行作法,必須有所限制。至於公設地抵稅利益減少,還是可用來容積移轉,甚至有可能變更為一般用地,對交易市場衝擊應該有限。另外,只要有辦法證明不是臨時去買公設地抵稅、或是繼承土地意外被劃分為公設地,不會列入這次修法範圍中。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會稅制委員會副主委許祺昌指出,以前如果用2000萬元買公告現值1億元公設地,成本只有2000萬元,淨賺8000萬元,現在公設地算在遺產總額裡,可以抵稅的額度頂多只能抵900萬元,並不划算,這類節稅手段應該會遭到棄置。 理專指出,如果有民眾繼承一批股票、房地產價值共5000萬元,應納稅額應為359.9萬元,依照現行制度,遺產中若有1000萬元是公設地,繳交遺贈稅時,只要將公設地捐給政府就不必再繳任何費用;但是新制上路後,公設地可以抵繳遺贈稅的金額只有71.98萬元,還要多繳287.92萬元。 不過,許祺昌指出,遺贈稅法新制上路後,仍然還是其他節稅手段可以操作,民眾可透過投資保險商品方式移轉資產、或買農地由子孫繼承後,維持5年用地不變等,都是一般節稅撇步。 許祺昌指出,有錢人買不動產仍是主流,因不動產公告現值與市價價差仍大,北市常有房地產土地公告現值500萬元,但市價卻達1億案例,有助減少計算遺產總額,有龐大資產民眾常用此策略避稅。 文章來源:蘋果日報 永春不動產加盟總部   電話:(04)231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