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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本件108年度司執全字第343號假扣押執行時,經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以108年6月17日收件萬華字第47020號登記案辦竣登記。假扣押債權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7月23日陳報本件標的據悉係由第三人大三通不動產有限公司向債務人租賃使用。
2‧拍賣標的3026建號建物,於110年8月27日履勘時,據大三通公司法定代理人施O興提出租約,其與債務人之租期自105年7月10日起至120年7月9日止,其中自105年7月10日起至108年7月9日止,每月租金55,000元,自108年7月10日起至111年7月9日止,每月租金57,800元,自111年7月10日起至114年7月9日止,每月租金61,500元,自114年7月10日起至117年7月9日止,每月租金65,200元,自117年7月10日起至120年7月9日止,每月租金69,200元。15樓建物分為5間房間,分別轉租予第三人葉O隆(1501室,租期自105年7月10日至120年7月9日)、李O臻(1502室,租期自109年10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林O詩(1503室,租期自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吳O婷(1505室,租期自109年11月1日至110年10月29日)、子盈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507室,租期自108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使用。另建物附有1停車位(地下二層編號20號),據債權人查報目前為第三人黃O使用,每月繳納管理費400元。另15樓為本棟大樓最高層建物,之前有發生漏水情形,嗣建商以注射發泡劑修繕,目前無漏水情形
3‧另據第三人大三通不動產有限公司陳報狀載稱上開所轉租之1505室承租戶除未繳房租外,並隨意破壞公共設施,如15樓大門感應門鎖故障無法使用、公共區域曬衣架故障且遙控器不翼而飛、衛浴室內洗手槽及馬桶賭塞不通、放任其女將腳放在走道牆壁上造成髒污、破壞木板門及鎖(已更換密碼鎖)、在浴室內不當使用插座因潮濕造成短路燒毀故障、拆除衛浴間冷暖氣設備造成破壞及故障;又由於屋頂嚴重漏水,故進行防水針施作及置放防水塑膠袋,且因漏水造成消防設備短路及電源總開關燒毀。綜上,3026建號房屋牆壁漏水,瓦斯、電力及消防設備均已故障。
4‧本件已依聲請就上開拍賣標的3026建號建物及編號20號停車位除去租賃關係,故拍定後點交《清償借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指名:蔣先生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